关于清理整治自采平台有关问题的通知

为严查严惩供应商违约违规行为,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平台清理整治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,望各供应商严格执行。

一、严禁滋扰行为。不得以电话、短信、微信等方式向采购人打探采购需求、推介产品;不得以利益诱导、频繁骚扰等方式要求采购人取消订单、撤回投诉或不实好评等。

二、严防串通勾连。严禁与其他供应商串通上架、下架商品;在竞价项目中,严禁围标串标;不得串通或诱导采购人违规开展采购活动;不得以红包、礼品等方式诱导采购人下单或分流至其他采购平台;不得通过虚拟下单、虚假供货等手段在平台过单。

三、严格上架审核。申请商品上架时,应当上传自有销售平台链接,或提供市场公开销售的链接、证明;不得提供虚假或无效商品链接;不得违规上架定_制化商品;已上架商品链接失效时应及时下架商品或取消报价。

四、严治价格虚高。商品报价不得高于市场同期水平,不得贴参考价报价,不得通过违规报价或调价谋取利益;电商和生产商报价商品应当为自有平台公开销售的自_营商品,且不得高于自有平台商品价格。

五、严管订单履约。严禁转包分包,不得通过第三方平台下单发货;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出现买A发B行为;不得以无货、报价失误和未及时下架等非正当理由申请废止采购结果;订单备注有采购人合理要求的,应当加以关注并满足。

六、严控物流配送。组织订单发货时,应当及时准确推送物流信息、办理订单妥投、通知采购人取货,因通知不及时造成商品丢失或损坏的,由供应商承担责任;遇疫情、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送达的,应当及时向采购人反馈。

七、严把客服质量。不得出现值班时间(工作日8:00至20:00)客服无人响应或响应不及时现象;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无法及时答复的,应当向采购人明确答复时间;受理工单问题时,应做到回应及时、处理高效;确认收款、提供发票问题,应当1个工作日内办结;供应商原因导致退换货等售后问题,应当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
八、严守纪律要求。严禁出售、交换、向他人提供平台交易信息;不得收集、整理、存储、传播采购人订单及个人信息;不得以平台供应商名义从事不正当活动;不得向采购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;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扰乱采购秩序;不得采取恶意质疑投诉等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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