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从严惩处违约违规行为,供应商出现以下违约违规情形的,诚信分扣减按照本规则执行。
一、滋扰部队用户
1.供应商员工或关联人员滋扰采购员,推销商品或打探采购需求的,一次扣5分。
2.自身存在问题仍主动联系采购员要求取消订单、撤回投诉的,一次扣5分。
3.向采购员索要账号、密码信息的,一次扣5分。
二、私下勾兑串通
4.向采购员或者采购单位其他人员暗示、许诺提供不正当利益的,一次扣5分;查实存在利益输送的,一次扣10分。
5.与其他供应商或个人串通上下架商品,违规报价调价的,一次扣5分。
6.竞价项目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,一次扣5分。
7.使用采购员账号代为操作的,一次扣5分。
三、违规上架商品
8.电商、生产商销售非自_营商品的,一次扣5分。
9.隐瞒或调整商品描述,规避审核规范上架商品的,一次扣2分。
10.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未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,一次扣2分。
11.上架或报价商品提供虚假链接的,一次扣2分。
四、虚报商品价格
12.商品报价高于自有销售平台价格(不含限_时促销价格)的,一次扣2分。
13. 电商、生产商销售链接失效后未及时取消报价的,一次扣1分。
14.贴参考价报价(差距小于1%)占自身总报价数量大于等于50%的,一次扣1分。
五、未尽履约责任
15.经营状态异常或连续5个工作日无法取得联系的,一次扣10分。
16.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供应商会议、不服从管理安排的,一次扣2分,经指出后仍拒绝纠正的,一次扣5分。
17.提供与订单不符商品,以次充好的,一次扣2分。
19.商品上架或报价数量不满足规定要求的,一次扣1分;被指出后7个工作日内仍未整改的,一次扣1分。
20.物流信息推送不及时或有误的,一次扣0.5分。
21.未按照实际情况确认发货或妥投的,一次扣0.5分。
22.在线客服不及时回复的,一次扣0.5分。
六、违反保密要求
23.违规向他人提供平台交易信息、采购员订单及个人信息的,一次扣5分;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,一次扣10分。
24.上传带有军队单位名称等敏感信息发票、凭证的,一次扣2分。
七、扰乱管理秩序
25.在资格审核、巡检抽查、纠纷调解、投诉处理过程中,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,一次扣10分。
26.采取恶意质疑投诉等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的,一次扣10分。
本规则即日起生效。供应商出现以上情形之外的重大问题,根据违规情形研究确定诚信分扣减分值,其他未尽事宜按照《军队自行采购平台使用管理暂行细则(版本号1.0.0)》执行。